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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0102110904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错案申诉,死刑改判
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30余人。刘卫国律师及其刑事辩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均具有刑事侦查、法医学鉴定等多种综合知识素养。
电话:0531-8270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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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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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二审辩护技巧(三)
https://mp.weixin.qq.com/s/kudxA6UUM8GIXQ8ql18ywA

03:

接上讲还有一定要拿到这个一审庭审笔录为什么拿到笔录70%以上-80%的律师不会发问拿到一审的笔录你才会发现发问阶段很少有辩护律师能够有技巧发问绝大多数律师都是像公诉人一样这事你干了吗?是不是你有没有别人参与?辩护律师他不懂发问技巧不懂发问的节点不懂发问的顺序

发问顺序不一定是时间顺序。我曾经刚才上一讲)说得那个案件。我发问第一个被害人时,因为他在法庭上案件起因是双方互殴我的被告人致对方一死两伤然后那两个被害人伤者也是作为故意伤害的被告人被起诉的。

我们这边是另外一方,我在发问第一个被告人的时候采取的是时间顺序发问第二个被告人的时候就不是这个顺序为什么?不是并不是说第二个被告人听到了我第一发问因为他要回避的他在门外,而是说法官检察官旁听人员已经听过我对第一个被害人的发问我发问顺序如果还要按照原发问顺序发问同一个问题,会造成他们的一种厌烦心理。第一觉得已经对问题的答案知道了第二他会对你律师觉得也没什么特别新意)。所以说在对第二名被害人发问的时候一定要打破原顺序

就是说如果说有10个被告或其他被询问人员,你必须就同一问题想出10种不同的发问手段要有新鲜感但是我刚才说的这技术问题可惜连最基本的发问很多律师都不会回头我们也会慢慢地就这个刑事发问,给大家进行培训

参见卓著庭审发问的细节系列文章

还有举证的顺序举证的顺序也是隐藏了很大的技巧。检察官也愿意在第一时间段就把嫌疑人通过举证问蒙了。举出来的证据从法庭上角度一看因为不管有没有旁听人员,开庭不管是辩护人还是公诉人都是很重要的

就是一个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没有其他人旁听,但是你辩护人如果气势低,影响庭审效果

辩护人是这样,公诉人也是这样所以他在举证顺序上,肯定会想方设法在第一时间就把被告人打晕然后他的举证顺序也暗藏了一些他的不想在法庭上出示的东西,有些东西证据为什么公诉人会打包出示?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一证一质,有一份证据,被告人质证,然后辩护人质证

但是公诉人往往就爱打包质证下面举一下证人证言呼噜10个人全都读一遍。实际上你想想从我们辩护人的角度来说,他10个人证言是在庭前制作的,详细的个准备他读的时候很快,然后你去发表辩护意见的时候,你需要)一个个地去发表质证意见,显得你很啰唆,不利于律师的形象。

当然我们必须得承认他打包举证有他的原因,不是简单的因为节约时间问题不是说这些证人证言都是完全相同的。(实际上这些证言往往是不同的他比如说以下几个证人证明什么事实但是你仔细看那个证据你就要相互对比你会发现可能里面只有一两个证人提到了这个事实,(其他那些证人都不一定能提到这件事)。更不要说证言能证明这个事实了。

至于刚才第一篇文章)说得他用这种证据数量的堆积利用这种突然间一下子打包出来的证据,弄得你措手不及。你想被告人在法庭本身就已经很紧张了对不对?他哪有能力去分辨这几个人说话不一样的地方

辩护律师如果没有一个充分的准备,你也应对不了。

当然了,从辩护技巧来说,我们完全有权利有能力要求他一证一质在一开始先把举证方式你一个个给我质证,我一个个看原件,你给我一一句地读。这都是你作为律师的一个权利

但是我们现在说是二审我们是二审律师,你就要注意它公诉人在一审过程中举证顺序里边的隐藏的东西为什么有的东西要打包?为什么有的东西是先举为什么有东西是后举?检察官举证也好,发问也好,他都是有预案的人家不是轻易地就是随随便便来的,有技巧的。

所以你要判断他的技巧背后要掩盖什么,或者他想达到什么的目的。然后找出质证的重点和疏漏一个证据在法庭上反复质证,说明双方对这个东西都有自己的看法你就要重点地区关注。

如果说一审律师的辩护技巧不好,一个本来很重要的证据公诉人一带而过了那么可能和这个事情相关的一些东西证据,就需要我们二审律师额外关注因为这个一审律师没有尽职他如果质证)说得全面,我们就在这地方就省点心说得不全面,我们要额外找出和这个事情相关的一些东西来

最关键的我刚才所说的没出示的证据或者是说人家打包举证了以下书证什么……读了一下名字,一审律师就忘了质证了或者就质证一两件,(那些一审律师漏掉的东西,可能是真正重要的。

所以我们看卷看什么?先看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再看后面不一样的然后再看一样的和一审是要反的一审是你先看大面的然后再去找细的。二审因为已经有一个结果,而且是对我们正好相反不利的结果。那么你就顺着翻过来弄

再来谈辩论阶段的争执要点。(辩论,不知道我们在座的还有谁是在开庭前写好辩护词的这是绝对要不得

为什么?因为一审刑事案件你收到的是一份起诉书,检察官宣读以后,他在法庭上还有一个专门的起诉意见书才是人家对起诉书的一个详尽的展开,是对这个案件的重要观点的一个论证包括他对证据对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的一些阐述这是说他宣读文书起诉意见书的重要性更大。

另外一个庭审审的是什么?第一是发问是被告人自己对这个事情的描述和他对这个事情的判断第二个是那些证据,那些证据双方开庭之前都有,但是对这个证据的观点是双方之前都没有发表过的被告人在法庭会有什么样的表现你不知道对这个证据双方的争执点在哪里你不知道也许你认为某个方面是一个争执,但是你一说人家公诉人没有反驳争执点就不存在了,对不对?甚至你说这个是量刑情节,希望法庭注意,公诉人说我认可辩护人这个观点,这个点可以说作为量刑的考量不存在争执了那么你这些东西法庭上将要发生的事情在开庭前都不确定情况下,你前期写的辩护词意义何在?你针对谁写的

另一个角度因为我们是反方,对吧?人家正方的观点你还不知道你反方意见哪来的

这个案件辩护的重是说在法庭上哪些地方需要去重点争执。(此时不明确你将要针对的辩论意见还有律师直接写好了经过刚才庭审的辩论,我发表如下观点......还没发生的事就写出来了这不是笑话吗?

所以说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应该只有辩护要点或者辩护大纲,不能有提前写好的辩护意见辩护词。当然了认罪案件或者说普通程序简易审的那种已经明确知道结果的案件不在这个范围之内

我说的是有争执的案件)。当然有争执的!(如果没有争执,也不会到二审来对不对?

所以说你看控辩双方的争执要点争执要点集中在法庭的第二轮辩论上一般情况下,就算是像我说的一个比较称职的律师他是一个辩护提纲的话,法官也会要求他提交一份辩护词庭后提交)。但是他发表完那个首轮辩护观点以后,公诉人要答辩然后辩护人再去反驳。

第二轮辩论的内容会在一审庭审笔录里重点体现出来双方有可能还会进行到第三轮争执的要点。你针对这样的争执要点去查找)。

最后你再去看辩护人的辩护词然后再根据辩护词去找证据再去看卷。

还有要综合评价一下庭审的各方表现。根据庭审笔录,如果说律师表现不好,被告人在庭前没有得到一个很好的引导,那么你二审律师就要起到额外的警醒如果一审律师是一个你非常信任的人,他能力也非常高,可能你对这个案件的阅卷的这种警惕程度是不一样的

法官在庭审笔录中所表现的一样,如果法官在法庭上不允许律师说话或者说法官他在程序上非常完满人家就是按照法律规定,充分允许双方各自发表观点那是另一种。

还有检察官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很强势的检察官上来就把被告人吭哧吭哧训一顿是吧?他被告人是不是有罪还不定,你凭什么这一点可能有的律师想不到就是说未经法庭审判作出有效判决之前,这个人是无罪的为什么我们在法庭上要求解除被告人的戒具因为他那个时候是无罪状态凭什么公诉人上来就逮他熊一顿对不对?你的权利是代表国家对他提出指控,而不是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是他有罪以后的事

然后正式阅卷。(根据我的经验,在整个阅卷过程中,你的手边一定要放判决书》。这个判决书是你阅卷的重心。(一审判决之所以重要也因为你将来在写或者发表二审的辩护意见的时候,针对的是什么?针对的是一审判决所以你必须对一审判决非常熟悉。(我们二审工作的重点是以判决为中心是吧?

然后庭审笔录的查阅重点要看他们疏漏了什么哪个环节记得最少?(其中发问阶段最重要如果说一个案件,一个就是说被告人对这个案件争议非常大的那种案子,发问阶段还是寥寥的就几句,这个一审律师绝对是不称职的,一审律师是不称职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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