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接上讲)那么咱们说(一审)有律师的情况下,一审律师的观点怎么办(对待)?(他的观点)对了,还好。或者咱们作为二审律师,能去直接贬损一审律师吗?并不是说(律师)相互之间去隐瞒、去包庇。但是从一个对(法律)适用的角度来说,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人对同一法律有不同的观点很正常。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之间都有争执,为什么你二审律师就一定是高于一审律师?你就一定是对,人家是错的。所以说二审律师不能轻易的去贬损一审律师。 如果说我们依靠接案的时候,(评判)说你看一审律师做的不好、做的不行。(你)用这种手段来接下这个案件,首先它(做法)有点卑鄙、或者说有点拙劣,你不是靠真才实学接的案子。你夸赞了一审律师,当事人还觉得你强。那才是本事,对吧? 所以说一审律师的观点(我们该)怎么样摆脱?我有一个案子,一审律师全是我的好朋友。(律师们对一审)案件结果不满意,然后(他们在)二审推荐我。我怎么去跟当事人说?因为我一看这个案件里确实一审律师是有瑕疵的,或者说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的。怎么办? 第一,不能按照一审律师的思路去(继续)弄了,因为他那个方向是错了,南辕北辙的。你又要改过来,然后还不能过分的去贬损这一审律师,很难弄。 因为(二审)你如果没有一个独立的观点,你对当事人是不负责任的;(如果)你按照一审律师错误的路线继续走下去,你仍然是一个渎职。你对不起当事人,但是你如果直接右拐(改变辩护思路),没法给当事人解释。当事人他必然要提到一审律师,甚至说一审律师(本身也)都关注这二审案件。想知道你有什么思路,因为他心里也惴惴不安,怕你有(不同于他的)别的想法。所以(提出独立辩护观点)这一个是绕不过去的(问题)。 还有第三个,家属、嫌疑人在一审判决下来以后,就已经处在一个崩溃的边缘了。大家都知道二审改判的概率非常低,你就是他(最后)的救命的稻草。而且只不过是稻草(玩笑),他不会把你当成一个(可以救命的)游轮的。你在这里面如何维护你的尊严?如何让当事人绝对信服你? 如果你接了一个案子以后,当事人对你半信半疑,(这种代理)干的没意思。(当事人)必须得绝对信任!必须你得听我的,按我的方式去走。 你(作为二审律师)怎么去把当事人家属、嫌疑人从低谷里把他带出来?这一步比你做具体案件还要重要!因为判决结果是两个月、三个月以后的(事情),是那个时候才发生的事。而当事人家属和嫌疑人是你天天要面对的。你摆不平,他(可能)半夜12点电话就进来了:“我那案子怎么着?”你(当事人)不能明天说吗?明天说,他睡不着!但是他如果说了以后(半夜给你打电话),你睡不着了!对不对? 所以说你就从一开始受案,接受案件时,你就得拿下当事人(取得绝对信任)。 第一次会见,就得让嫌疑人对你绝对的信任(当然他那时候已经叫上诉人了)。这个问题(能否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感)是你每时每刻都要面对的。 做律师法律知识只占1/3,职业技能占1/3,心理学方面的控场能力要占到1/3。你法律再好,你如果控制不了当事人,被当事人所左右。你当事人的心情整天影响你的心情,你就不会做一个幸福的。你没有幸福感,你做律师就天天做的就像一个农民工一样:那么天天被人数落。那么我们费这么大劲来做律师干什么? (作律师)要有尊严!要有幸福感!对不对?而且(作律师)要创造价值。这个价值是什么?价值其中也包括把别人从那种低谷里带出来。 你让一个人,一个当事人最终接受了一个很不满意的判决结果,但他对律师很满意。这才是你的成功! 二审(阶段)作为律师,第一要做的就是你要去把这个卷拿来。可以通过一审律师拿(认识的话)、可以到二审法院去阅卷。 阅卷怎么阅?先看判决书。就是说一审判决书到底在说什么?说这个人有罪。而且(判决书)会罗列出若干的证据:包括他自己的供述、包括证人证言、包括各种书证、各种鉴定结论。大多数一审判决它几乎会穷尽把7种证据都给弄进来。为什么?它从证据种类上来证明这个案件的判决是对的。然后他会从证据的数量上来,证明这个案件的判决是对的。 种类证明、数量证明,都不是事实证明。明白吗? (一审判决)之所以堆砌那么多的证据,我们有的时候看到卷有40多个,现在我手上一个案件就是40多个卷,有各种各样的证据。特别你要带黑社会的(我带黑社会的一个案子)200多个卷,一审判决就500页。罗列那么多(材料)都只是为了用数量、用这种类来虚假的证明它那个判决结果是对的。 因为所有人都会看有那么多(证)人在证明。但这些人证明了什么,是另一回事。(有)那么多证据证明,这些证据也不一定就引导到判决结果(的合法性)。 所以说你要先把判决书读懂:看看有一些证据为什么在《起诉意见书》、在《起诉书》中,或者是说在证据数量上占了那么多?为什么(这些材料在)判决书里(反而)没有提?(这些材料)可能就对我们有利的。 很多证据在一审开庭的时候检察官都不会出示。卷宗里有,但是一审检察官不出示有几种可能: 第一,他可能认为这个东西力度不大;或者是说当时警察采集的证据和其他证据发生矛盾了,他认为那个证据可以排除掉;或者是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所以你在看一审判决书的时候,你要看到他判决后面的东西。就是被判决所没有提到的东西,往往是对我们有利的。 我曾经在济宁办过一个案件,第二天开庭。(王玉琴律师跟我一起代理的)第二天开庭,头一天晚上法官给我打电话说,这个案件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公诉人不举了。还好,他还通知我。(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法律怎么规定的?(公诉人需要)全面举证!而且对于被告人是罪轻和无罪的证据,他也是有举证义务的。(但他)不举。【参见《以诘问被害人的方式破解刑事冤案》】 以诘问被害人的方式破解刑事冤案
同样的(情况)在一审判决里也一样。我们很多律师在法庭上的时候完全是那种防守型的,公诉人指出什么他辩驳什么。公诉人最后呼呼举完证了,(他才)发现一个证据(公诉人)没举。甚至开完庭以后才想(那个)证据为什么公诉人不举?(他)发现(问题)了,也没有反抗能力,也不会再要求重新开庭,也不会当庭要求再出示那份证据。那么那个证据就在一审里被淹没掉了。 你作为(二审)律师就要在阅卷的时候,先确定判决书这个结论怎么出来的?然后看看判决后面的是什么?靠《判决书》和《起诉书》之间的差距:有的案子可能罪名变了,起诉书是一个罪名,判决书是一个罪名。根据我的经验,公、检、法这三个单位(相比较),检察官的素质还相对高一点;其次才是法官。所以说检察官的《起诉书》往往对罪名的认定有他的理由。但是为什么到了判决会变了罪名?背后有故事。 我们(律师的职责)做的是什么?做律师就是想办法鸡蛋里挑骨头。你是法定的反对者!天生的质疑者! 你首先不要相信权威,不要相信这种法律文书,拿过来就看它(判决书)背后的,我们该找的毛病。(其中)必然有毛病。当然毛病有大、有小,小毛病不影响结果,但是必然有毛病。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卷宗(侦查卷)是完全的合法的。 然后(注意看)一审辩护观点,(判决书)对于一审律师的哪些地方采信了?哪些地方驳斥了?这些东西都是引导你阅卷的一个手段。 特别是现在(司法解释)要求《判决书》要对一审律师的辩护观点进行论证。那么它采信了多少?驳斥了多少?律师又说了多少? 一审律师他的观点对我们二审律师来说,是一种非常宝贵的资源。很有可能一审律师是个称职的律师,也有经验,做的工作也细致,但是结果不好。所以说《判决书》对一审律师的这些评判的地方、采信的地方、驳斥的地方,也是对我们一种启发。 还有,一定要拿到这个(一审庭审)笔录。为什么拿到笔录?70%以上-80%的律师不会发问。拿到一审的笔录,你才会发现发问阶段,很少有辩护律师能够有技巧的发问。绝大多数律师都是像公诉人一样:“这事你干了吗?是不是你?有没有别人参与?”(辩护律师)他不懂发问技巧、不懂发问的节点、不懂发问的顺序。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