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小往大来。吉亨】 我们前面说过,《周易》是通过六十四个卦及三百八十四个爻,来说明宇宙人生中的亘古不变的那些道理。这些道理在泰卦和否卦中表现得尤为深邃和复杂。我们知道三爻卦的乾代表天;坤代表地。在自然世界中“天”在上,而“地”在下。这是宇宙与地球的一种平衡状态。按照通常的理解,符合自然现象的事物是正常的、顺遂的、祥和的;不符合自然现象的则预示着不正常、不顺遂、不祥和。为什么《周易》的泰-否两卦,认为地在上、天在下才是一种通泰、吉庆的事情;而天在上、地在下反而是不正常、会出问题,是否塞不通的表现呢? 这是因为我国古人很早就认识到天空是由空气组成,空气是一种会上升的物质,上升代表“阳”;而大地是由土地和矿产所组成,土地矿产比较沉滞,是一种会下降的物质,下降代表“阴”。自然界中具有阳刚属性的热气会往上走,我们会把暖气片安装在靠近地板的位置;具有阴柔属性的冷气会往下行,我们才会把空调安装在房间的顶部。 泰卦“阴”在上而往下行;“阳”在下而往上行,阴阳交汇。这代表着一种交流、互通。因此,《周易》把乾下坤上定义为“泰”;而把乾上坤下定义为“否”。乾在上,坤在下的时候,二者各自向相反的方向运行,互不交流、沟通。代表一种相互闭塞的现象,故曰“否”。
泰卦卦辞“小往大来”。自然中天覆盖着地,地比天小。天为大、地为小;阳为大、阴为小。“外”为往、“内”为来。代表阴性物质的坤卦处在了外面;而代表阳性物质的乾卦处在了里面。因此,小往大来。还有一种说法是基于卦变说,认为泰卦与否卦“互综”、“互错”、“互交”(错卦、综卦、互卦的概念我们将在后面的文章里逐步讲解)。泰卦来自于否卦:否卦在下的坤卦往外到了泰卦的上方;否卦在上的三爻乾卦来到了泰卦的下方,故此是小往而大来。 泰卦预示着一种阴阳交流、上下交汇、天地相融的和谐景象,故此卦辞说吉且亨。《周易》不仅记载描述了天地自然的的各种演化规律,还通过这些现象的表面向我们揭示了事物深层的发展道理。泰卦是一种舒适、安泰的卦象,但它却预示着“泰极否来”的隐忧。我们常常说“否极泰来”,那不过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实际情况是由泰变否可谓顷刻之间;由否转泰却需要非常漫长的过程。这一点我们从六十四卦的排序中也能领悟:泰卦之后紧接着就是否卦;而从否卦慢慢演变回泰卦却需要经历中间六十二卦的漫长等待。实际上,在泰卦内部已经包含了否卦的隐忧。“处泰”之中就已经是“否来”的开始。我们将在后面具体探讨。 孔子在其所撰“泰卦彖传”中论断泰卦为: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这一理论在律师执业中能够起到非常好的指导作用。 阳刚与阴柔我们可以解读为自信与谦卑。我在前文中说过,律师职业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从业者必须具备极强的自信心。非自信不律师。没有自信心,就不可能对当事人所交托的法律事务给予明确的指导和帮助;没有自信心,也不可能力排众议拿出最有利于当事人利益的办案思路;没有自信心,更无法战胜对方律师/公诉人、说服法官。所以说,自信是从事律师职业的前提和必备条件。但自信往往导致自大,自大则是导致一个人走向失败的导火索。自信但是谦卑,这话说起来容易,真正做到却非常之难。我们从泰卦的卦象上可以得到相应启示。 刚健与柔顺其实是指一个人处事能力的表现。我们曾经提到乾卦要效法天之健硕自强不息;坤卦要崇法地之博大厚德载物。泰卦内乾外坤,就是提示我们内心要自立自强一往无前;对外则心胸广博涵养万物。执业律师如果没有刚毅的心智和宽广的胸怀,在面对外界诱惑甚至威胁的时候就不能坚守正义、捍卫民权;也不能体恤孤幼,容纳异己。 君子乃自律者称谓,小人乃随波者从是。古时的君子与小人并不是好人与坏人、磊落与卑鄙的划分。而是指心怀天下者与碌碌无为者的区分。律师可以平凡但绝不能平庸。我们的手中握着一把“法律手术刀”,要有勇气、有担当去剔除痼疾,斩掉不公。律师的职责不仅仅只是维护委托人权益,还要有勇气和一切不公义相抗衡。这种担当非立君子之志不可为。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茅”,茅草,在此处还隐含有白色之意。“茹”,牵连。“汇”,类。 “拔茅茹,以其汇”是说拔起茅草,会牵连着它的同类一起拔出来。这里的茅草比喻君子。初九爻是下卦乾的三个阳爻之首,阳气预示上升的趋势,初九爻向上的动力带动九二爻和九三爻。文王用“拔茅茹以其汇”来形容这种联动效应。故此,征(前往)吉。 孔子在《文言》中这样解释:“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茅草洁白而柔韧,其根部结实硬朗相互牵连。正与君子外柔内刚、亲亲相比之意相同。“君子不党”古人非常重视价值与利益的区分。君子与君子之间观念相同、志向相近。他们相互亲比在一起为的是提升个人修养和造福国家社会。但君子不结党,不用利益相牵绊,结党则必会谋私。故繁体“黨”之一字为“尚黑”。 孔子在九二爻象传中评价道“:拔茅征吉,志在外也。”律师职业本身就蕴含“乾卦”阳刚之气。不仅要法效天道自强不息,还要有“潜龙”、“见龙”、“惕龙”、“跃龙”“飞龙”等随时而应变的能力。处泰之时应当及时辨别形式、积极进取。“潜龙”并非甘居深潭,而是在等待时机,其飞升之志不灭。当时机来临,又有一众志向相同的朋友可以相互辅佐,这时候就应该有所作为。“征”而得“吉”。 “拔茅茹以其汇”效应,在团体性刑事辩护中表现尤为突出。当一起团体性刑事案件中有三名以上“敢辩”、“会辩”的律师出席法庭,就会带动其他原本懦弱不敢发言的那些律师。当他们在敢于辩护的律师身上,看到了自己职业本该具备的那种阳刚之气时,他们的自尊心逐渐会促使他鼓起勇气,勇敢的去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 初九拔茅,九二包荒。这里的“荒”指的是上卦“坤”。坤代表大地,“包荒”是说九二爻承袭初九爻,它的志向仍然是积极向上。“冯ping河”,是指没有舟船而渡河。孔子在《论语*述而》中批评子路:“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空着手打老虎,没有船硬要渡河,死了都不会后悔的人,我才不和他搭伙)继而,他补充道:“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与我合作。一定要遇事谨慎小心,善于谋划能够真正把事做成才行)这两处的“冯河”虽然是一个意思,但各自所处的语境则不同:《述而》批评的是有勇无谋;泰卦九二爻则强调君子同行前提下的刚勇果决。故此,才有不遗远方之志(不遐遗)之说。 “朋亡”之意有多种解释,结合“得尚于中行”一句,笔者认为泰卦之主正在九二爻,六五爻虽然处于君位,但是它是阴爻,其志下行,又有“帝乙归妹”(皇帝出嫁女儿)之断。因此,九二爻是泰卦之主。九二其志上行,有包荒之量,用冯河之勇,不遐遗之韧。这里的“朋亡”是绝弃私利不结党的意思。它之所有有此果决是因为处于二爻中位,并且和六五爻阴阳相应(得尚于中行)。 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其实是在探讨一个人(君子)所应该具备的四种品德。借用到律师职业亦然。 包荒,是指要有包含荒秽的度量。一个人作为个体,他往往任随自己的喜好而处事为人。当他作为执业律师的时候,就不能过于放纵自己的喜好,要涵养别人的不足、缺点、甚至是污浊之处。特别作为刑事辩护律师,不能因为自己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感到厌恶,就怠于履行自己的律师职责。 用冯河,用现代语言来解读就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我们通常用“不撞南墙不回头”来评价一个人过于执着,不懂得权衡利弊。但是这种精神或者说这种执念放在律师身上,则一点也不为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之时,就是在选择了一种担当。你不能因为被告人铁定会被判死刑,就不去努力辩护。更不能因为案件被“领导定了调子”之类的非法操控,就屈服妥协。律师要有堂吉柯德大战风车的那种傻气:虽然社会大众已经不再推崇骑士风范,但我依然奉行救助孤弱的侠义精神。 不遐遗,是指志在远方。我曾经在《小蓄卦》中提到过,律师应当“立大志而从小事做起”。一个人处于安泰舒适的境遇,最容易志得意满,自以为是不思进取。而泰卦所要告诫我们的最有关键之处,就是居安思危、处泰虑否。老子《道德经》说:“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我们有太多的律师就是在志得意满之时走上了下坡路。 朋亡,绝弃私利的意思。人活于世离不开朋友,但“朋而不党”才是君子底线。结党者则必营私。我们看到很多律师分不清情义与公义之间的界限。最终拉帮结伙,成为纠结不清的利益群体,距离他们最初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越行越远。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在没有深入研究《周易》之前,我一直以为泰卦预示着一种天地通泰的状况,是表示吉祥的一个卦。其实不然,易经智慧之所以深邃、广博、高远而严谨,就在于它能够透过表象揭示事物背后更为深层的因素。泰卦所要表达的,其实是警示我们:居安思危。 “无平不陂bi,无往不复。”是说没有平坦而不会倾斜的地方;没有只去而不来的事物。正如《道德经》所说:“金玉满堂,莫之能守。”事物发展到一定的极致就会向着相反的方向运行。 九三爻为下卦乾的最上爻,即将由乾卦进入坤卦;由阳刚变阴柔;由君子而变小人。而且九三爻上面被坤卦三个阴爻所“乘”,其形势犹如六爻卦乾的三爻所说:“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每天都要要小心谨慎地过日子,一旦疏忽就可能生变。故此,泰卦九三爻辞提示说只有坚贞,才能无咎。 “勿恤其孚,于食有福。”是说不要吝啬自己的诚信,在物质方面用不着担忧。 我们说天地通泰,是一种阴阳交流的情状。在律师的执业过程中,也经常会遇到这种平和、安泰的境遇。它会让人心情舒泰,放松警觉。很多我们自以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结果却超出了我们预期反而败诉了。或者我们以为被告人无罪的事实和证据已经明确无误,法院不会枉法定罪,但最终结果却是判决有罪。这种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结局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决定案件结果的往往是一些隐藏的不正常因素。 这就如同我们身处泰卦九三爻的位置,表面上来看,有三个阳爻相互牵连共进,而且还有包荒之志、用冯河的勇气。坚信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法律必然得到伸张。但是,我们可能只注意到自己面前的六四爻这个小人,而没有意识到它的背后还有六五爻、上六爻,那两个强大的力量。我们知道,在当下司法体制下,你所面对的那个裁判者,往往是一个说了不算的人。他背后的审判委员会、甚至上级法院、政府领导才是最终有权对案件拍板的人。但是那些人躲在幕后,我们接触不到,也无法把自己的诉求、自己的证据向他们倾诉和展示。所以,无论案件事实和证据多么清晰有力,我们都要做好应对曲折、往复甚至败诉的打算。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 “翩翩”,飞翔之状。从六四要开始,我们进入了上卦坤卦连续三个阴爻。翩翩是一种群蝶起舞的样子。古说群鸟飞翔。我认为六四、六五、上六三个阴爻连动,都是向下的趋势,而且既然都是阴爻,它的形态也应该是阴柔含蓄的,用群蝶起舞更加形象。 九三爻说“于食有福”,六四爻说“不富以其邻”。它们的区别在哪里?阳为实,阴为虚;阳为盛,阴为衰。九三爻“有福”是因为它和它的同类(初九、九二)都是阳爻;六四“不富”是因为它和它的同类(六五、上六)都是阴爻。 “不戒以孚”,是说无需戒备,诚心以待即可。我们在文章开始时说过,乾为天,象征着向上的力量;坤为地,象征着向下的动能。自六四爻开始,上卦坤的三个爻开始“翩翩”向下飞舞。而且,六四爻与初九爻相应;六五爻与九二爻相应;上六爻与九三爻响应。上卦下行得到了下卦的积极响应、热烈欢迎。因此,六四率领群阴翩然而下,无需戒备,只要以诚相待就可以了。 我们这里要特别提示一点:通常来说,一个六爻卦从初爻开始发展变化,到了第五爻是这个卦最胜极的状态,第六爻就会出现逆反的态势,开始往相反的方向运行。而泰卦则不然,他从第四爻就已经开始逆转,只是表现并不明显。“翩翩”,忽上忽下的样子。并不是急转直下。 对于九三爻与六四爻这个临界点要非常警醒,不能因为一路畅通就自以为可以常保安泰。现在六四爻已经来到面前。就像一个法官风度翩翩,随和而温雅,很令你喜欢,你觉得和他沟通起来没有障碍,案件似乎胜券在握。但不要忘记,它是“不富以其邻”。它与你相处并非实实在在,他受自己背后的领导所牵制,自己说了不算。 那么我们律师处于泰卦六四爻时应该如何应对?关键点在于要审慎地考察对方是否怀有诚意。他来跟我们探讨案件是“不戒以孚”,还是笑里藏刀、暗含杀机。如果对方自己能够说了算,而且真诚的表露自己的观点。那么我们可以乐观一点,泰然处之。如果我们从对方的言谈话语中判断出,他说了不算,案件的最终结果还要请示领导,还要提交审委会讨论,甚至还要请示上级法院该如何判决(当然这是违反独立审判和层级审判原则的),那么,我们也要做好案件结果会出现逆转的准备。因为接下来从泰卦六五爻开始,其实已经进入另一个卦“否卦”的边缘。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帝乙”,通说是指商纣王的父亲。古代把女子嫁入夫家称作“归”。“归妹”就是年轻女子出嫁的意思。“祉”,福祉。“以祉”,获得福祉。上卦坤的三个爻都是往下行的,五爻的位置是君位,文王用“帝乙归妹”来比喻六五爻下行的盛大和隆重。 六五与九二阴阳相应和,六五爻以君位而屈就于九二爻。这就相当于帝王把公主下嫁给了自己得力的大臣。双方相得益彰,增益福祉,故此吉祥。 回到我们刚才说的律师业务。现在不只是法官,分管副院长也来主动和你讨论案件了。这个时候你就更需要分析利弊,把握时机,以促成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案件结果。 那么,当律师面临泰卦六五爻这种局面的时候,应对的重点在哪里?要看双方是否“相应”。六五爻身居帝位,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领导职位,但是他却是个阴爻,也就是说从证据和法律上讲他的观点站不住脚,理亏。我们稍作分析就能明白,如果他真的承认你是正确的,直接裁判就好了。既然还要来与你商谈,就说明他们不想按照正确的思路去判决。案件存在很大变数。他之所以“屈尊”,其实是想来说服你,让你做出让步。因此,你们之间是否能够“阴阳相应”,是决定案件结果是否对你有利的关键因素。如果,你看到领导“归妹”,甚至要把女儿都嫁给你就受宠若惊,瞬间忘了自己是一个阳爻,有明确的的原则和立场。那你就被他所掌控,变成了他的入赘女婿,而不是人家出嫁女儿了。所以,关键点在于你要坚守乾卦刚健之德,要始终秉持自强不息的本性,不要被对方所迷惑、所收买。才有可能让对方尊重你的立场,接受你的观点。
【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隍”,古代掘土为城,挖出来的沟就是隍;注入水称为池。城墙倒塌,土复归于隍。上六爻是泰卦之极,阴爻处于阴位,有穷途末路之象,故此说不可以用兵(师)。“邑”是小的城池,“自邑告命”是说由泰变否已经是不可逆转的命运。“贞吝”,未来将充满艰辛。 这一爻是说泰卦走向终了,已经到了倾入否卦的境地。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任何一件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由细微逐步累积而成的过程。当事情的发展最终显露出不利结果的时候,已经到了不可逆转的局面。 我们来看泰卦对律师执业的警示:通常我们把一个六爻卦的下卦(内卦),看作某一件事物的内部核心问题,而把它的上卦(外卦)看作是这件事物需要解决的外部困难。泰卦内刚健,外阴柔。把它放到一件具体的案件上,可以理解为这个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于法有据。如果能够正确适用法律,是一件必赢的案子。但是决定案件输赢的因素除了证据和法律之外,还有外卦那些我们不能直接看到的,隐藏在案件背后的因素。这些隐形因素我们用泰卦的上三爻来表示。 六四翩然而至;六五帝乙归妹。这两爻用现代话说,都是来给我们打麻药的,是迷惑我们的糖衣炮弹。泰卦下乾上坤,内君子外小人。小人对付君子往往不会用强,它先是非常有礼貌的主动跟你接近;然后再赠送你礼物,许给你好处,甚至把自己的女儿下嫁给你。当你志得意满,感觉前途一片光明之时,才突然发觉上当了,自己竟然走到了穷途末路。已经“城复于隍”,只能慨叹这是命运使然,自邑告命。
【泰卦大象传: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后”是君王之意。“财”通裁。这段象辞是说,天地相交而成泰象,君主据此以判断天地之间的道理,以天地之时序来指导民众的生活,这样就可以护佑民众安居乐业。 我们在文首提到,天在上地在下是自然界的表象。泰卦,象征天的乾卦反而降到了下面,象征地的坤卦反而跑到了上面。这是因为天大而地小,如果大的事物在小的事物上面,就会头重脚轻,就会容易倾覆;而大的事物在下,小的事物在上,像个金字塔一样,它就稳重,就会坚固。 我们常说“持盈保泰”,希望能在顺利、富足的境遇里长久保持下去。但世上不如意事却占了十之八九。居安而思危、处顺而虑变,这是上到君王下到普通百姓都应该时时谨守的道理。 前几日和几位律师朋友小聚,其中就有人提到自己代理的一起原本必赢的案子,结果却输了。大家聊来聊去,最后一致认定这个案件背后有一些见不得光的力量在作祟。这是我今天向大家介绍泰卦的一个肇因。 律师是一个专家型职业,我们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有超出常人的预判能力。要能够通过事物的表象,去观察和发现那些不被人察觉的,有可能会引发变故的蛛丝马迹。比如当我们遇到办案人员像是六四爻一样翩然而至,跟我们聊的很投机,双方相处很嗨皮的时候,我们还可以不用太过担心。可能对方本性就是比较随和、比较通情达理,愿意与人沟通交流。但是,当办案人员的领导也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就得警觉了。如果他象六五爻那样许诺给我们很多好处,告诉我们对结果不必担心,一定会有一个令我们满意的判决。那我们几乎就可以断定他是在忽悠我们。在我的职业生涯中,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收到过这种空头支票。如果我们继续坚持,一定要得到明确、具体,甚至是书面的承诺(比如有确定刑的量刑建议),那我们还可以谨慎的乐观一下(即使是确定刑的量刑建议,法院最终判决时也未必采纳)。而如果连一个明确承诺都得不到,那就绝不要相信他们所说的话。 我们把泰卦上下颠倒一下,就得到了一个和它完全相反的卦:天地否卦。否卦象征天地不交、上下不通,社会到了最为昏聩的状态。那么,如果律师遭遇这种司法至暗时刻,我们该如何应对呢?我们将在下一讲《否卦:司法至暗时刻》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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