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第五卦水天需,上卦为坎,下卦为乾;坎为水,乾为天,有水在天上之象。天上之水为云,云裕积久了会变成雨,雨而未下,需卦有等待的意思。需者,须待也。上卦坎又象征大江大河,有危险之意;下卦乾刚健,有周流不息运动之象。刚健遇到危险,不能盲目行动,要等待时机。 孔子一脉之所以自称“儒”家,就是要强调一个人(亻),要懂得等待(需),才能达到“仁”这个境界。需卦强调的是一种全局观,内心健动而尊重天时。 卦辞:“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孚”的意思是心意诚恳、志向坚定,光明通达,坚守正道,有利于成就大的功业。 《周易系辞下传》:“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最终追求的是案件能够胜诉,是想通过律师来解决自己力所不能及之事。律师就像刚健的乾卦;受委托所要解决的法律事务就像险难的坎卦。虽然律师自身具备解决困难的能力,但要懂得等待时机。不能为了自己一时的光鲜,拿当事人的信托去冒险。要懂得“藏”而“用”之。 比如,最高法院明确规定律师进入法庭可以不必安检,但前几年这项规定执行的非常不到位。有的地方不仅对出庭律师进行安检,甚至要求律师开包查验。这一现象,在刑事案件审理中特别突出。遇到此类情况,律师该不该据理力争?当然应该!但也要分情况。第一,要看被告人及其家属是否能够接受,并支持辩护律师坚守法律寸土不让的这种作风;第二,要看已经进入法庭的被告人是否有能力足以应对辩护人未到庭这一突发状况。如果辩护律师在庭前会见中,预先把所有可能发生的变故,都给被告人分析到位,并教授了他应对的方法。那么,辩护律师就可以坚持不接受安检。因为辩护律师不到场,被告人有权拒绝接受开庭审判;如果法院强推庭审,被告人还可以以更换辩护律师为由要求延期审理。但是,如果庭前辩护律师没有做这类预判和辅导,却坚持自己所谓不被安检的尊严。很有可能造成被告人只能自我辩解的情况下,而被审判的险境。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郊”,外围之意,旷远之地。需卦第一爻是阳爻,又是象征刚健的下卦乾的第一爻,并且位于阳位。预示着血气方刚、意气风发,最容易冲动。而且,初爻距离象征困难和危险的上卦坎最远,预示着目前看不清未来将要发生的险难,不明真相;卦辞的另一层意思是,不能因为离着危险还比较遥远,就放松警惕、麻痹大意;卦辞的第三层意思是讲求平常心。 “恒”,又代表恒常,要用平静的心态去面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一个人处在初九“郊”这样的时机,就需要“利用恒”,要有恒常心,不要轻举妄,才不会带来灾祸。 有才能的人往往为才所使,被才能所驾驭,最容易轻举妄动。这一点可以从很多律师身上得到体现,有些律师往往为了表现而表现、为了发挥而发挥,他们很难克制住自己的表现欲。 当众多律师围坐在一起时,你会发现沉稳老练的律师一般沉默寡言;正在高谈阔论的反而是那些出道不久的年轻律师。谨守恒常之心,才是一个人能够走得远、站得高的前提条件。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九二阳爻占居阴位,虽有刚健之心,但底气不足。如同站在沙地上,表面看似平稳,实则随时有至陷之险。明了自己所处的境况并不是表面看起来的那么坚固,就如同站在沙地上准备迎战敌人,不能冒进,要等待时机。虽然别人会略有微词甚至责难,但只要坚守自己认定正确的事,最终会证明自己正确。 坎卦为水卦,距水边稍远一些的地方,表面看起来好像结实,但实际上内里受到水的侵蚀,并不稳固。九二爻用距水稍远一些的沙地来形容那些看似安全,实则危险的处境。二爻虽是阴柔之地但它位居中位(三划卦的中间部位),阳爻居中位,刚健得中,居心宽裕,誉不加喜,谤不加忧。虽小有言,毫不动摇,从容镇定最终济险成功。 九二之须待,在于透过表面看清问题的实质之后的等待。这就如同律师最初受理案件时不能仅凭当事人一面之词,就对案件结果做出评判。当事人来找律师寻求帮助,他对案件的看法以及拿出来的证据,基本都是对他自己有利的部分。对他不利的事实和证据要么他自己意识不到,要么会刻意隐瞒。如果我们律师仅就表面证据轻易做出判断,那未来案件的代理就会非常被动,甚至会被当事人所责难。在事实和证据来自单方提供的前提下,律师首先要假设还有不利于己方的证据存在,然后再去逐一排查,最终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虽然律师的谨慎不一定能够得到当事人认可,会对律师“小有言”,提出批评甚至质疑。但只要律师做到沉其谋,老其识,坚其守,伺时以待。迟早会让当事人感受到自己的诚意,并最终理解律师的做法。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泥,陷人之地。乾卦将终,九三爻与坎卦相临,如同水边的烂泥,踩进去不仅难以抬脚,甚至会把整个人陷进去。从初九爻的远远观望磨练意志的须待;到九二爻的透过表象看透本质的须待;再到九三爻危险迫在眉睫稍有不慎自招祸害的须待。危险层层递进。这里的“致寇至”,孔子解释为“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三爻阳爻,又处于阳位,过刚而不中,有轻躁妄动之象。寇害之至,实际上是自己导致的。如果能够保持敬警谨慎的态度,则危难也是可以化解的。此所谓“天下事,未有不成于敬慎,而败于疏忽者也”。 《孙子兵法》说到:“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知此用战者必胜,不知此用战者必败”。律师的职责是帮助他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寻求公正。但有的时候,律师自身也会遇到些麻烦,碰到些阻碍,导致自己陷入危险境地。这时候就需要律师审查形势、揣度厉害,先准确判断自己的处境,然后再决定如何去应对。不要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还去强出头,那样不仅当事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律师自身也会遭遇挫败。 前几年网上吵得很火的某某一案,其中有一位律师在已经解答过一方当事人咨询的前提下,又去代理另一方当事人。结果不但导致自己被处罚的后果,还成了法律界茶余饭后的谈资和笑柄。这就是典型的“自我致寇”。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坎卦有血卦之象,又有隐伏之意,故称之为穴。六四是个阴爻,它的上下爻都是阳爻,亦有穴象。六四爻是坎卦第一爻,已经离开象征刚健的乾卦,自身是阴爻,又处于阴位,有柔顺之象。故孔子说:“需于血,顺以听也”。此时已经进入坎难之中,前进不能,后退不得,只有明哲保身才是唯一出路。故此,要顺时运、听天命。 《老子》有云:“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面对坎险的最好方法,就是不予之争。不予之争莫能与己争。 郊、沙、泥、血,境况越来越危险。面对这样的波折和坎坷,身为律师首先要冷静,要审时度势,要懂得顺应变化。在自身境遇处于非常危险的时刻,要懂得随遇而安,静待时机。 回顾律师职业发展史,不乏致暗时刻。当你经历这样一种危机的时候,就如同我的一位朋友所比喻的那样:你只能同讲理的人讲道理,同讲法的人讲法律;遇到不讲道理、不讲法律的人,你还要傻乎乎去跟他讲道理、讲法律,那你的下场就不是吃点亏那么简单了。假设一个理性的人闯了红灯,你可以告诉他下次纠正;但是如果那个驾驶员是个疯子,正处于癫狂状态,你还要拿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去跟他数法条吗?此时最好的应对方式,就是躲在路边,看他自己冲向悬崖去吧。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 笔者以前说过,五爻是六爻卦中的尊位,是个阳位,九五阳爻居阳位,既中且正。而且不仅下承阴爻,而且上乘阴爻(“承”与“乘”的概念将在以后的文章中论及),有护持、簇拥之象。虽然九五爻处于险难之中爻,但是因为上下都是阴爻,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反而变得最安全。因此,不但“需于酒食”,还能坚贞吉祥。 需卦四个阳爻,下三个阳爻都是一种在风险中等待、筹备的意思。到九五爻可谓苦尽甘来,生活走上了正道。可以说,没有前述三个阳爻的隐忍、以及第四爻血爻的危难,是不会带来九五爻的饮食宴乐这样一种歌舞升平的景象的。 清名臣孙嘉淦在其“三习一弊”奏疏中这样写道:“德者,君子之所独。才则小人与君子共之,而且胜焉”。他说:论才能君子和小人都具备,而且小人更加擅长展现其才能。但是唯有道德是君子所独有的。一个人处于逆境时不容易坚守其道德底线,处于顺境时更容易忘乎所以飞扬跋扈。为此,孔子特意借九五爻来警告世人:“酒食贞吉,以中正也”。如果丧失了刚健中正之德,那么饮食宴乐就不会贞固、吉祥。 如果把饮食宴乐看作是事业有成、功成名遂的一种状态。那么它就特别值得我们律师多加警醒。五爻虽居君位,但是仍然身处坎险之中,如果麻痹大意还是会遭遇风险。 我们身边有多少律师是在成功之后阴沟里翻船的?又有多少律师一旦小有名气就忘乎所以,自以为是?郊、沙、泥、血之险易察,饮食宴乐之险难知。 因此,老子在他的易学笔记《道德经》中这样说道:“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防,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评判一个人修养的高下其实就在这饮食宴乐之中:对于物质的追求要懂得知足;对于华丽奢侈之物要懂得克制所取。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上六爻为需卦之极,又是坎卦的顶端,且阴爻处阴位,代表它自身能力不足,没有克险之德。好在上六爻与九三爻相应,而九三爻又与初九爻和九二爻同德同体。因此,上六爻会得到下面三个阳爻的帮助,此所谓“有不速之客三人来”的出处。上六一爻带动乾卦三爻同行并进,象征有贤之人无须号召,会主动与上六爻同舟并济、共赴险难。 “敬之终极”是说上六阴爻自知能力不足以克险,但他懂得敬贤礼士,对于乾卦三爻善加礼遇,因此最后会脱离险阻,收获吉祥。 “入于穴”,是阴爻处阴位之意。因此孔子说上六虽德不当位,不善处需,但它能够虚己下贤,可以出险免患,不至于有大的损失。“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法律事务繁难而复杂,律师代理案件如果一味的孤身猛进,不懂得与他人合作,必然会遭致困境。学会如何与人合作,学会与不同领域,不同特长的人合作,才是持续取得代理顺利、诉讼成功的法宝。特别在刑事辩护案件中,往往还涉及金融、财会、安全、质量等其他领域的非法律知识。这时候就需要主动寻求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支持。 不仅如此,好的刑辩律师还要学会打“组合拳”,要懂得借用民商事法律规范和诉讼程序,来抵消当事人的刑事法律风险;如果侦查过程涉嫌违法,辩护律师还需要采取行政控告等手段,来消弭违法侦查所取证据的效力。让相关人员从违法办案回归到依法办案的轨道上。这时候,只有一两个律师显然分身乏术,就需要组建律师团来分工完成这些法律事项。 对于律师团的组建,我将在《周易》第七卦:师卦中专文探讨,详见9月26日将发布的文章:“辩护律师团的组建与协调”。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此卦上卦为坎水,下卦为乾阳。水在天上,为云,云能化雨,而雨还没有落下。大雨将至,是等待之象。古时候以农耕为主,人们靠天吃饭,雨水代表富足和收获。云雨堆积但还没有落下之时,人们迫切等待的心情可想而知。 需卦同时也象征着一个人追求成功过程中的那种急迫心情。需,是须待。同时,需与虚相关。只有虚而若谷,才有可能再装填新的东西进去。老子说:“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子衿故长”。不自我表扬,反而使自己变得突出;不自以为是,反而为人所推崇;不自我夸耀,反而能够让人认可你的功劳;不自我矜持,反而能够长久。这便是老子极力推崇的“致虚极,守静笃”的境界。 孔子之所以把饮食宴乐上升到道德修养的高度,也是要求仁者淡化对物欲的追求,从日常生活,一言一行中提升修养。 律师需于人、需于己、予人需。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必须以敬慎为先,以守中为要。这样才能够让自己在面对任何风浪的时候,可以保持独立的思维与判断。所需逾慎,所守逾坚。别人眼中的富贵荣华,于己不过是过眼云烟。得到不庆幸,失去不沮丧。在没有得到的时候懂得耐心等候;在已经得到之后要淡然处之。 等待是一种修养,也是一种美德。无论多么急于求成,也不能去做偃苗助长的事情。否则,不但得不到自己所需,而且会带来灾祸和变故,引发讼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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