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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0102110904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错案申诉,死刑改判
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30余人。刘卫国律师及其刑事辩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均具有刑事侦查、法医学鉴定等多种综合知识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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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安庆市分行原行长因受贿等被判刑12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庆市分行原行长储桂生,因数十次收受贿赂合计49万余元,并挪用公款10万元,日前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储桂生原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庆市分行行长,之前曾任农发行岳西县支行行长、望江县支行行长、马鞍山市分行副行长等职务。2013年12月,储桂生因涉嫌受贿罪,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由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在担任农发行岳西县支行行长期间,储桂生帮助开发商徐某以成本价获得本单位一块沿街土地的使用权,收受徐某赠送的门面房1间。

  从2010年至2013年案发,储桂生每逢春节、中秋节,大量收受客户、下属单位等所送的购物卡、现金等财物,数量达几十次,合计价值49万余元。

  办案机关另查明,2012年底,储桂生因购买住房需支付首付款,指使单位办公室主任王琦从单位小金库中借钱使用。王琦私自从小金库中拿出10万元现金借给储桂生。储桂生出具了借条,但至案发时未归还借款。

  法院审理认为,储桂生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3个月未还,又构成挪用公款罪,合并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将其违法所得没收,上缴国库;其挪用的10万元款项退赔发还给单位。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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