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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0102110904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错案申诉,死刑改判
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30余人。刘卫国律师及其刑事辩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均具有刑事侦查、法医学鉴定等多种综合知识素养。
电话:0531-8270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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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一女老板被判死刑

    监察日报讯(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张正泓)日前,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公开宣判,被告人宁虹犯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付东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宁虹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投资煤矿、土地、开设银行等事实,伪造经济实力雄厚的假象,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诈骗方法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宁虹集资后将绝大部分资金用于给他人还本付息、为自己及他人购买豪车和房产、名表名包等奢侈品。截至案发,共向76人非法集资50.05 亿元,扣减案发前归还的本息,实际诈骗金额8.29亿元。 

    宁虹雇用的会计付东,明知宁虹非法集资,仍为其提供账号、替宁虹给集资参与人还本付息,帮助宁虹非法集资43.02亿元,但其未使用诈骗手段。 

    法院认为,宁虹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同时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付东有自首情节,440万元非法所得已全部被追回,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两名被告人当庭均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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